商業火險

理賠程序

  1. 發生損失時,請立即進行相關之處理方式(損失搶救或通知消防單位) 。
  2. 儘可能保留損失現場及相關殘餘物,並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
  3. 被保險人須詳查損失發生原因,並會同保險公司/公證人進行損失清點工。當有需要時,委任專家協助確認損失。
  4. 被保險人提出修復計劃及估價單,並經保險公司查核後開始進行修復動作。
  5. 被保險人提出相關文件及單據, 由公證公司進行損失理算及核價。
  6. 查明損失原因並確認保單責任
  7. 與被保險人商定賠款金額並簽署 “賠款接受書”。
  8. 待收到完整之理賠文件(含公證報告),將儘快安排付款。

重要訊息

  1. 若此保險標的 (如 建築物、機器設備等)有抵押權之設定,則賠款須經與抵押權人確認由抵押權人為第一優先受償人,或請抵押權人提供同意書將理賠金額支付給予被保險人。
  2. 被保險人於接受賠償之同時,亦移轉 “ 代位求償權” 給保險公司

若有任何理賠問題,請洽本公司理賠部李曉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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