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與傷害險

【安心守護專案】

  1. 單獨主約不用加買壽險,保費輕鬆繳。
  2. 低負擔的保費,囊括意外與住院醫療,提供全面性的保障
  3. 高額的醫療補助,住院日額高達4,500元,讓您生病時也不用擔心經濟負擔
  4. 照護您的旅遊保障,搭乘空中運輸工具導致身故,最高理賠1,500萬,不需再另外每次購買旅平險

保障內容

商品簡稱

     

給付內容

意外險

意外身故保險金

500

空中大眾運輸意外險

空中大眾運輸工具意外身故 / 殘廢

1,000

日額型住院醫療

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最高給付365)

3,000

居家療養日額保險金

(一般住院日額給付50%,最高給付365)

1,500

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最高給付30)

3,000

急診保險金

(急診住院或急診>6小時,給付一般住院日額)

3,000

門診手術保險金

(門診手術即給付一般住院日額)(於醫院治療)

3,000

 

投保規則

初次承保

初次投保年齡為15~65歲(保險年齡)

續保年齡

最高續保至75歲(保險年齡)

等待期

疾病等待期30

繳費方式

年繳/月繳

職業類別

一至六類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要保人可以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如無指定者,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各項醫療保險金

限為被保險人本人

不保疾病

於投保前已患有:高血壓、狹心症、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腦中風、腦瘤、癲癇、智能障礙、精神病、視神經病變、雙目失明、肢體殘障、癌症(惡性腫瘤)、糖尿病、肝硬化、尿毒、血友病、愛滋病、領有全民健保局

重大傷病卡、罹患衞生署公怖之罕見疾病患者、領有各醫院慢性病處方箋患者。

投保前之既往病症等情形,本保單自始不生效力。

不保職業

捕魚業(沿海)、近海漁船船員、遠洋漁船船員、礦工(或深入坑道內作業人員)、潛水人員、爆破工、鑽油井工人、煉油廠人員(接觸油槽)、輕行機飛行員及服務人員、試飛員、船體切割人員(船上)、潛水工程人員、爆破工程人員、高壓電之工作人員、硫酸-有毒品-鹽酸-硝酸-火藥-爆竹-煙火製造工、火藥-爆竹-煙火處理人員、戰地記者、特技演員、動物園馴獸師、吧女、酒女、舞女、咖啡女郎、色情按摩師、保鏢、乩童、八家將、電力高壓電工程-設施人員-工程師、核子化學工程工作人員(台電核工人員)、核廢料處理人員、核電廠工作人員、電信電力管線埋設人員、六合彩組頭、保鏢、保一-保四-保五-保六-保七總隊員警(需鎭暴)、鎮暴警察(不包括偶爾參與鎮暴者)、海軍各式艦艇官兵、海軍各式救難艇官兵、特種部隊、兩棲部隊、海軍陸戰隊、蛙人、傘兵、化學兵、爆破兵、水中爆破兵、佈雷爆破人員、負有爆破任務之工兵、自由車-角力-摔角柔道-空手道-跆拳道-國術-拳擊之從事人員、滑板-潛水-滑水-滑雪-馬術-特技表演-雪車-滑翔機具-汽機車賽-高空彈跳-跳傘之教練及從事人員。

 

 

【真心關懷專案】

  1. 全方位的「意外傷害及疾病醫療保障」。住院、門診手術和居家療養皆有理賠。
  2. 意外傷害所致1-6級重大傷殘可享最高每月5萬元,最多100個月的定額傷殘生活補助。
  3. 投保成功另可享「全球海外急難救援服務」。

保障內容

高額意外保障 全方位「意外傷害/疾病」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障
意外傷害身故/殘廢最高理賠$500 一般住院日額$3,000/ (最高365)
加護病房住院日額$6,000/
(最高30/含一般住院日額)
重大燒燙傷給付$125/ 出院後居家療養日額$1,500/ (最高365)
醫院急診室留置觀察6小時以上$3,000/
意外傷害1~6級重大傷殘生活補助每月5萬,最高可給付100個月 醫院門診手術$3,000/

 

投保規則

  1. 此項保險限專案申請人投保(含申請人之配偶、子女),承保年齡15足歲以上至65歲,可續保至75歲。未滿20足歲者須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均可投保本方案。
  2. 保險效力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的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不保疾病:凡被保險人曾患有高血壓、狹心症、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腦中風、腦瘤、癲癇、智能障礙、精神病、視神經病變、癌症(惡性腫瘤)、糖尿病、肝硬化、尿毒、血友病、雙目失明、肢體殘障、愛滋病、或投保前之既往症等情形不予承保。
  3. 根據「台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之分類基準,列屬拒保職業者,美商安達保險(股)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美商安達保險)不予承保。

美商安達保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

 

【超值健保癌症計畫】

  1. 次罹患癌症,立即給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2. 針對男女罹患特定癌症,再給付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提供雙重保障 
  3. 高治癒率的原位癌,同樣可獲得給付 
  4. 提供癌症身故及外科手術給付,癌症病程期間終身照護 
  5. 低負擔的保費,囊括癌症疾病與住院醫療,提供全面性的保障

保障內容

給付項目

給付範圍

給付內容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

經診斷初次癌症時定額給付

100

癌症身故保險

因癌症身故時給付

200

癌症手術保險

(同一保單年度最高以10次為限)

因癌症進行外科手術時給付

20萬元/

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無論意外或疾病

最高給付365

2,000

居家療養日額保險金

(一般住院日額給付50%)

比照住院日數

最高給付365

1,000

加護病房日額保險金

最高給付30

2,000

急診保險金

急診住院或急診>6小時

全年無次數限制

2,000

門診手術保險金

非住院之外科手術

全年無次數限制

2,000

附表二 特定癌症項目

胃惡性腫瘤

原位癌

直腸惡性腫瘤

直腸

結腸、乙狀結腸連結部及肛門惡性腫瘤

結腸、乙狀結腸連結部及肛門

肝惡性腫瘤

肺惡性腫瘤

女性乳房惡性腫瘤

乳房

男性乳房惡性腫瘤

生殖器官

女性生殖器官惡性腫瘤

-

男性生殖器官惡性腫瘤

-

白血病

-

 

核保規則

初次承保

初次投保年齡為0~60歲(保險年齡)

續保年齡

最高續保至65歲(保險年齡)

等待期

疾病等待期30天,癌病等待期90天,意外傷害無等待期

繳費方式

年繳/月繳

職業類別

一至六類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要保人可以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如無指定者,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各項醫療保險金

限為被保險人本人

不保疾病

於投保前已患有:高血壓、狹心症、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腦中風、腦瘤、癲癇、智能障礙、精神病、視神經病變、雙目失明、肢體殘障、癌症(惡性腫瘤)、糖尿病、肝硬化、尿毒、血友病、愛滋病。投保前之既往病症等情形,本保單自始不生效力。

不保職業

捕魚業(沿海)、近海漁船船員、遠洋漁船船員、礦工(或深入坑道內作業人員)、潛水人員、爆破工、鑽油井工人、煉油廠人員(接觸油槽)、輕行機飛行員及服務人員、試飛員、船體切割人員(船上)、潛水工程人員、爆破工程人員、高壓電之工作人員、硫酸-有毒品-鹽酸-硝酸-火藥-爆竹-煙火製造工、火藥-爆竹-煙火處理人員、戰地記者、特技演員、動物園馴獸師、吧女、酒女、舞女、咖啡女郎、色情按摩師、保鏢、乩童、八家將、電力高壓電工程-設施人員-工程師、核子化學工程工作人員(台電核工人員)、核廢料處理人員、核電廠工作人員、電信電力管線埋設人員、六合彩組頭、保鏢、保一-保四-保五-保六-保七總隊員警(需鎭暴)、鎮暴警察(不包括偶爾參與鎮暴者)、海軍各式艦艇官兵、海軍各式救難艇官兵、特種部隊、兩棲部隊、海軍陸戰隊、蛙人、傘兵、化學兵、爆破兵、水中爆破兵、佈雷爆破人員、負有爆破任務之工兵、自由車-角力-摔角柔道-空手道-跆拳道-國術-拳擊之從事人員、滑板-潛水-滑水-滑雪-馬術-特技表演-雪車-滑翔機具-汽機車賽-高空彈跳-跳傘之教練及從事人員

 

 

【全民輕鬆保】

  1. 初次罹患癌症,立即給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2. 針對男女罹患特定癌症,再給付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提供雙重保障 
  3. 高治癒率的原位癌,同樣可獲得給付 
  4. 女性的貼心照護:全身性紅斑性狼瘡、女性懷孕期間亦可投保,懷孕分娩及生產期間身故兩大保障
  5. 重建手術為各項獨立給付,同一給付項目不受次數限制,拉高保障額度 
    低負擔的保費,囊括重大疾病醫療與重建手術,一張保單多重醫療防護

保障內容

給付項目

給付範圍

給付內容

意外傷害身故

意外殘廢保險金

意外傷害身故或殘廢

100萬元

疾病身故保險金

疾病重度殘廢

疾病身故或重度殘廢

100萬元

特定重大疾病

(6大項給付)(附表一)

1單位

一般住院日額

無論意外或疾病

最高給付365

1,000

居家療養日額

比照住院日數

最高給付365

500

加護病房日額

最高給付30

1,000

急診保險金

急診住院或急診>6小時

全年無次數限制

1,000

門診手術保險金

非住院之外科手術

全年無次數限制

1,000

特定重大疾病(附表一)

 

保障範圍 

給付金額

1.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10

  1-1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 

20

2.心肌梗塞或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保險金 

20

3.腦中風保險金 

20

4.全身性紅斑性狼瘡保險金

20

5.懷孕、分娩及生產期間身故保險金 

10

6.重建手術保險金

 

  6-1義眼

1/各邊(終身一次)

  6-2義肢 

1/各肢(終身一次)

  6-3義乳

1/各邊(終身一次)

  6-4植皮手術(全身上下不限次數)

1/(同一事故)

 

核保規則

初次承保

初次投保年齡為15足歲~保險年齡60

續保年齡

最高續保至65歲(保險年齡)

等待期

疾病等待期30天,癌病等待期90天,意外傷害無等待期

繳費方式

年繳/月繳

職業類別

一至四類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要保人可以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如無指定者,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各項醫療保險金

限為被保險人本人

不保疾病

於投保前已患有:高血壓、狹心症、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腦中風、腦瘤、癲癇、智能障礙、精神病、視神經病變、雙目失明、肢體殘障、癌症(惡性腫瘤)、糖尿病、肝硬化、尿毒、血友病、愛滋病。投保前之既往病症等情形,本保單自始不生效力。

不保職業

捕魚業(沿海)、近海漁船船員、遠洋漁船船員、礦工(或深入坑道內作業人員)、潛水人員、爆破工、鑽油井工人、煉油廠人員(接觸油槽)、輕行機飛行員及服務人員、試飛員、船體切割人員(船上)、潛水工程人員、爆破工程人員、高壓電之工作人員、硫酸-有毒品-鹽酸-硝酸-火藥-爆竹-煙火製造工、火藥-爆竹-煙火處理人員、戰地記者、特技演員、動物園馴獸師、吧女、酒女、舞女、咖啡女郎、色情按摩師、保鏢、乩童、八家將、電力高壓電工程-設施人員-工程師、核子化學工程工作人員(台電核工人員)、核廢料處理人員、核電廠工作人員、電信電力管線埋設人員、六合彩組頭、保鏢、保一-保四-保五-保六-保七總隊員警(需鎭暴)、鎮暴警察(不包括偶爾參與鎮暴者)、海軍各式艦艇官兵、海軍各式救難艇官兵、特種部隊、兩棲部隊、海軍陸戰隊、蛙人、傘兵、化學兵、爆破兵、水中爆破兵、佈雷爆破人員、負有爆破任務之工兵、自由車-角力-摔角柔道-空手道-跆拳道-國術-拳擊之從事人員、滑板-潛水-滑水-滑雪-馬術-特技表演-雪車-滑翔機具-汽機車賽-高空彈跳-跳傘之教練及從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