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風險

營業處所污染責任保險

傳統污染責任保險僅在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人因” 突發及意外的污染” 所致之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且受賠償請求下,由此保險負賠償之責任。然本公司的營業處所污染責任保險更進一步提供因保單承保的地點之污染(含突發及意外的污染及持續性污染)引起的被保險人自發性污染整治費用(自行主要整治費用)、法令或第三人要求之污染整治費用(強制整治費用)、第三人意外的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或侵入干擾或障礙而衍生的法律責任、運送責任及被保險人之營業中斷損失之保險保障。

安達產物營業處所污染責任保險要保書

Environmental Insurance Solutions Brochure

Premises Pollution Liabilit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