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保安裝工程或安裝各種機器、器具、設備甚至整廠設備為目的,以列舉不承保危險方式,概括而充分的承保上述各類工程於安裝過程中之意外毀損為宗旨,及因施工意外所致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害之法定賠償責任。
承保範圍: 本保險係對於施工處所因突發而不可預料之意外事故所致之毀損或滅失,需予修復或重置時,予以保障。 此外,對於因工程發生意外,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產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本保險亦可附加承保之。